房屋租赁一年到期,原房租2000元/月,现我想续租3个月,房东说现在4000元/月!是否合法?依据是什么?
2025-04-07 09:2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均有权在租赁期限届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是否有续约意愿。如果双方均未提出续约意向,则视为自动续租。 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没有提前通知房东您的续约意向,因此房东有权要求按照新的租金标准(即4000元/月)收取租金。然而,如果您有合理的理由认为租金过高或不合理,可以向房东提出协商或投诉。此外,在签订任何租赁协议之前,建议您仔细阅读并了解所有条款,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