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一位女士骑电动车将我媳妇碰倒左脚受伤,后去医院检查,我因医院不好,换了个医院对方有意见。我想问我是伤着有没有权利选择医院。谢谢
2024-09-13 07:22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有权选择医疗机构,并且在必要时可以要求更换治疗机构。但是,在这种情况下,您应该考虑到医疗事故的责任分配和赔偿标准。如果您的妻子因为您的决定而遭受了损害,您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或进行赔偿。 此外,您可以考虑与对方协商解决此事,以避免进一步的纠纷。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犯,请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维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