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一家公司租的房子,他们应该是属于二房东,不交中介费有维修费,他们管维修,租之前说有空调,合同上也包括空调这一项,空调我入住的时候就有问题,我找他们他们说给修,然后现在他们又说房主租这个房子不带空调,到现在住了4个月一直没用上空调,夏天也过去了,也不管,淋浴头也是,坏了三个月也不来修,这种情况我能终止合同吗
15天前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可能的解决方案。 与房东协商解决。首先,您可以尝试直接联系房东并表达您的不满。在沟通中,可以明确指出空调和淋浴头的问题,并强调这些问题是租赁过程中应当由房东负责解决的。 调解或仲裁。如果房东拒绝解决问题或者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寻求调解机构的帮助,如消费者协会、物业管理处等进行协调处理。如果您认为争议涉及较大的经济利益,也可以考虑将争议提交到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法律途径。如果以上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您还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因空调和淋浴头损坏导致的经济损失。在起诉时,您可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合同中的空调是作为出租的一部分而包含的,以及房屋的实际状况不符合合同约定。 请注意,在采取任何行动前,建议先收集好相关证据,例如租赁合同、维修记录等,以便在必要时为自己的权益辩护。同时,了解当地的法律规定和程序细节是非常重要的,以确保您的行为符合当地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