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已经离婚了,离婚协议上写两孩子都归女方扶养,而且男方也不掏扶养费,现在我没有扶养两个孩子的能力,我也没有正式工作,像这种情况,我能起诉给男方一个孩子吗?
2025-05-15 17:17尊敬的当事人。 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一方有抚养子女的能力且愿意承担相应的抚养义务,则有权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然而,在您的情况下,您没有能力抚养子女,因此在协议中约定的“双方共同抚养”条款可能无法实现。 此外,考虑到您目前的情况,建议您先考虑与对方协商解决抚养权的问题。您可以向对方说明您的实际情况,并表达出您愿意配合对方照顾孩子的意愿。同时,也可以寻求社区、家庭或儿童保护机构的帮助,以确保孩子得到适当的关爱和保护。 如果您认为协商无果,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来请求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但是,请注意,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经济状况、居住条件、教育背景等,因此,最终结果可能会有所不同。 最后,希望您能妥善处理好这一情况,保障孩子健康成长。祝您一切顺利! 此致 敬礼! [您的名字] [您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