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离婚两年了,离婚是协议,书面写的是两套房子一人一套,各都有贷款,各还各的,我每月给孩子1000元的抚养费,我要的房子是名字是我前妻妹妹的名字,写的是我前妻负责给我过户8752,还有离婚以后给孩子买保险各人出一半 现在是她给交的保险是商业保险每年两万,我不同意她交了。我给她说我把我的房贷都还清让她给她妹妹说把户过过来,她不给过说把每年交的保险钱给她,她就给过,这两个月了抚养费和贷款都没给,她现在自己正卖我那套房子,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2025-02-05 11:17您目前面临的情况可能涉及多个法律领域,包括但不限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归属以及保险合同等方面的问题。 一、关于房产的处理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对共同财产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但需要遵循“平均分配”的原则。因此,在您的情况下,如果你们之前已经书面约定两套房子分别归各自所有,并且已实际履行,则这套房产属于您一方所有。 二、关于抚养费和保险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在离婚后,孩子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应由父母按照各自的收入情况来负担。同时,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保险费用通常也应由父母按比例承担。 三、关于保险费用的支付 由于您提到保险公司为孩子购买了商业保险,且金额较大,您可以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用。如果您认为该费用过高或不合理,可以通过与对方沟通协商解决,或者寻求法律帮助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四、关于出售房屋 如果您的前妻拒绝将房产过户到您名下,您可以考虑采取法律手段解决问题。例如,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对方配合办理过户手续。此外,也可以通过其他途径,如提起诉讼请求解除抵押等措施,争取早日实现房屋所有权的转移。 结论 面对这种情况,建议您首先收集相关证据,明确自身权利和责任范围,然后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方案。同时,保持冷静、理性地与对方沟通,必要时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