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咨询的是我与前妻离婚后,与前妻育有一孩。现与现任妻子已生育一孩,现国家有一生育政策,我与现任妻子想再生育一孩,但是办生育证遇到了难题,需要出示与前妻生育孩子的出身证,户口簿孩子那页的复印件,但前妻不给与出示,经多方协商未果。我只好请求法律援助,不知程序应该怎么走。请专家给予解答。在此深表谢意。谢谢!
2025-02-08 10:31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和现任妻子想要再次生育一个孩子,并且遇到困难需要证明您的合法生育资格。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您首先咨询当地的计划生育管理部门或医疗机构,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程序。 一般来说,如果您的前妻不同意提供相关出生证明和户口簿复印件,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式。 通过法院诉讼途径解决。如果您认为前妻的行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提供上述证件。 寻求社会团体的帮助。您可以联系当地的社会团体或者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寻求他们的帮助和支持。 联系律师进行法律咨询。考虑到可能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建议您寻求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以便更好地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 在任何情况下,都应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权益,保持冷静和理性,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希望您能尽快解决问题并获得成功。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