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有十年,有一个女儿如今9岁,婚姻不和,性格不合,生活中总因为琐事争吵,男方脾气暴躁,满嘴脏话。有暴力倾向,人格分裂,对女方多次殴打暴力,家具都有损坏,女方多次容忍,最后换来的还是拳打脚踢,不知悔改。经济双方独立,女方因当初生孩子,大出血,无奈子宫切除。无法再育,离婚的话女儿归哪一方抚养?哪方会付孩子抚养费?以及财产之类怎么分配?
9天前首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女方因生育时大出血导致子宫切除,这可能会影响她的生育能力。因此,在考虑离婚后如何处理子女的抚养权时,需要考虑到这一点。 在确定子女抚养权方面,通常遵循“有利于孩子的成长”这一原则。这意味着应优先考虑将孩子安置在一个稳定、安全和充满爱的家庭中,以确保其健康成长。具体来说,如果女方能够提供一个稳定、安全且充满爱的家庭环境,那么她可能会被优先考虑作为孩子的主要抚养人。 关于子女抚养费的问题,这是根据法律规定来决定的。一般来说,法院会在判决抚养权时,综合考虑父母的经济状况、教育背景、家庭关系等因素,并基于公平的原则来确定抚养费的具体数额。 至于财产的分割,通常情况下,夫妻之间的财产是平等的。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一方在婚姻期间存在重大过错或违法行为,另一方有权要求对其进行补偿或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您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