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住校在校内,二楼的学生晚上跑到三楼来打全架,二楼的学生被打成颅内出血 5月1号打的架,5月8号才得到通知 请问:三楼的学生有多大的责任……
2024-11-02 09:2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本案中,三楼的学生没有过错,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因此,即使三楼的学生未直接参与打架事件,但其作为成年人,在宿舍楼内应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安全意识,避免夜间到一楼楼层高的地方进行活动,以防止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综上所述,三楼的学生不应该对此次事件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