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现在怀孕五个月了,跟男方没有结婚,没领取结婚证,我想问律师,我这种情况生下孩子,非婚生子女怎么上户口,我们都是北京人,北京户口,还有男的现在欠帐身上有法院案子未结案,欠债好几百万,我跟他如果生下这个孩子,即便没结婚证,会不会也算是事实婚姻,要跟他承担债务,我如何保全自己不受到他欠帐牵连
2025-03-27 05:32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夫妻在登记结婚前同居生活,并且共同生育子女,视为事实婚姻。因此,在您的情况中,即使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也有可能被视为事实婚姻。 关于孩子的户口问题,一般情况下,需要父母一方或双方按照户籍管理规定到当地公安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向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咨询了解相关政策和流程。 至于您提到的债务问题,如果您的丈夫在离婚时未能偿还债务,这通常会成为双方财产分割的一部分。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更详细的法律意见。同时,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您可以考虑与对方协商解决债务问题,或者寻求调解机构的帮助进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