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下,客运车辆线路经营权问题,现如今被一家公司,开通了农村公交,既不收勾也不补赏本线路经营者,因为我们都是农村人,不懂法律,不知该如何是好。
2024-11-16 11:33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公共交通运输的关心和支持。关于您的问题,我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答。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如果您认为对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要求或者存在安全隐患,可以向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投诉举报。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固定转售价格、分割销售市场或者采购市场的协议”。因此,如果该公司的行为涉嫌垄断或不正当竞争,您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情况,由相关部门依法调查处理。 最后,对于是否需要支付运营费的问题,我国法律规定,城市公共交通企业享有合理的运营收入,用于弥补企业的成本和收益。具体数额应由双方协商确定,且不得损害消费者权益。 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助到您,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