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将自己所有的一处写字楼的五楼租给乙公司,乙公司在五楼悬挂广告牌,大风把广告牌刮落,砸伤行人。应由谁承担责任
19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其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责任。在本案例中,如果大楼的所有权人为甲公司,则甲公司作为房屋所有权人应对该事故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但是,如果乙公司作为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内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导致广告牌掉落造成他人的损害,那么乙公司可能需要对受害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因此,在此情况下,如果无法确定具体的责任主体,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