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女儿如果爸爸妈妈去世了,不在了,只剩下年迈的爷爷和一个姐姐了姐姐已成家,那个女儿读书了两年毕业了,姐姐支付了学费,和生活费!算是监护人,和“抚养人”吗?现在差不多刚刚好18周岁了,如果这个女儿以后结婚了,她姐有权利收彩礼要求吗?
2024-07-20 07:43在您提到的情况下,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您的情况可以视为父母双亡后的未成年人监护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姐姐作为监护人承担着对未成年人的教育、保护和管理责任。 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抚养人”的概念通常指的是直接抚养未成年人成长的人,如父母或其他具有法定监护权的人。在您的案例中,虽然姐姐已经承担了部分抚养职责,但因为她是成年人,并且已经结婚,所以从法律上来说,她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抚养人。 至于您提到的彩礼请求权,这主要取决于当地的风俗习惯和社会道德观念。在某些地区或文化背景下,彩礼是婚姻过程中的一种传统习俗,可能会被用于补偿双方家庭之间的经济差距或者表达对新人的美好祝愿。因此,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寻求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指导,以及尊重当地的习俗和伦理规范。同时,也应当确保在处理这类事情时,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