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老婆结婚六年。有个女儿六岁了。我和老婆外出打工。在外省打工期间。我老婆在一起不到两年。从2012年外出打工。2014五月分开的。现在分居三年了。她离开家了五年了。外出后没有回过家。截止到现在。小孩由男方一直在抚养着。她现在起诉离婚呢要孩子呢。抚养权女方要求归她。抚养费由男方来出,男方同意离婚。但是男方不同意把抚养权给女方。因为孩子都是一直由男方抚养着呢。男方要求把女儿归自己抚养。抚养费由女方来承担。男方有没有这个权利。
2025-03-21 14:52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对子女的教育、生活等进行照顾。如果一方无故长期不履行抚养义务,另一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变更或解除抚养关系,并请求对方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在本案中,由于您提到的女方已经离开了家五年,且至今未返回家中,可以推断出女方确实存在长时间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通过诉讼手段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并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用。同时,建议您与妻子沟通,了解她的想法和意愿,以便更好地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