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县里一位事业单位试用期工作人员,但是又考上了外县的公务员,与单位签的合同在图片上,说是需要交违约金,我需要交违约金吗?
10天前尊敬的用户,根据我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如果您已经取得外县公务员的录用通知书,并且与原工作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您有权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至于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这取决于双方的具体约定。建议您先与原工作单位进行沟通,了解具体的解约条件和可能产生的后果,以便做出明智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