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事是这样的,我想要回女儿的抚养权,当年离婚女儿判给女方,儿子是我抚养,今年女儿15岁初中已毕业,但在女方抚养期间,经常一点小事无端要打骂女儿,具体事实女儿可当庭诉说,现更为过分的事是;初中毕业后不给女儿继续读书了,我也多次和女方沟通,女方都是坚持不给女儿继续读书,女儿和女方沟通读一事,女方还说不可能给你读了,女方又如2017年8月15日晚因一点小事又关门不让女儿回屋。现在我就女方不让女儿继续读书一事提出,向女方要求变更女儿抚养权,因为女儿在女方不能好好成长,女儿不能给女儿好的成长环境。
2024-12-19 05:28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法律上,如果男方确实有证据证明女方存在虐待或忽视子女的行为,法院可能会支持其变更抚养权的请求。 在孩子未成年的情况下,父母对孩子的教育和成长负有共同责任。如果女方不同意继续让女儿接受教育,可能需要寻找其他机构或者个人来承担这一责任。 女方拒绝为女儿提供教育可能是由于多种原因,包括经济困难、缺乏教育资源等。在这种情况下,男方可以尝试与女方协商解决这个问题,并寻求第三方的帮助和支持。 总之,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双方保持冷静,尽可能通过和平的方式解决问题。同时,如果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