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后仅有一套房子判给了未成年(16周岁)儿子,产权本的名字是丈夫的。协议书明確规定夫妻双方不能在此房内另行结婚。离婚后丈夫婚前不足18平米近日拆迁,拆迁政策规定若被拆迁者有产权房,拆迁补偿只有18平米,若没有产权房拆迁补偿不足18平米的补偿50平米。问题1:判给儿子的那套房算是丈夫的产权房吗?问题2:若此时过户给未成年儿子(16周岁),法律允许吗?
2024-09-03 22:14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以合法有效的合同或者遗嘱等为准。如果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不得在此房产内再婚,并且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即使丈夫已婚,其对房产的权利也不受影响。 然而,关于拆迁补偿金的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丈夫在离婚时已经购买了该房产,且当时并未与其他配偶登记结婚,那么该房产在离婚后属于他个人所有;如果丈夫在离婚时尚未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但后来通过合法途径获得了该房产的所有权,则可能会影响到拆迁补偿金的分配比例。 因此,在处理此类情况时,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房地产律师或法律顾问,以便获得更准确和具体的法律意见。同时,需要注意的是,任何情况下,未成年人的利益都应得到充分保护,所以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权益,也应考虑在解决方案中给予适当的关注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