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租车公司租的车自驾游,外出时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一名76岁老人受伤入院,有第一时间通知租车公司,保险公司及报交警已立案。伤者住院期间为其垫付1万多元医药费,现伤者还在住院治疗期间。我们曾多次找租车公司及保险公司,请求为伤者垫付余下医药费未果。两家公司没有任何负责人出面处理此事,也未曾主动联系我们。租车公司一方面催我们还车,还双倍扣取我们被交警扣下的车租金费,还告诉我们,因为他们才是被保险人,我们垫付的医药费需要保险公司理赔给他们之后,再由他们转给我们。请问,我们可不可以直接起诉租车公司和保险公司?要求保险公司把医药费及伤者出院后要求理赔的营养费直接支付给我们双方?
2025-02-21 03:08您好!关于您的案件,您已经采取了正确的步骤,及时联系了租车公司和保险公司,并且提供了相关的医疗费用证明等文件。如果您认为这些费用应当由保险公司赔偿给您,您可以考虑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当机动车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并造成他人损害时,如果该机动车的投保人(即租车公司)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则该投保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要求租车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租赁合同中通常会约定出租人应负担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的安全使用、维修保养等责任。因此,即使租车公司没有亲自参与索赔过程,他们也应该履行自己的职责,确保您能够获得适当的补偿。 请记住,您有权保护自己合法权益,同时也要遵守法律法规。祝您早日解决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