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江苏太仓本地人!2017年8月26日上午10点26分左右!我爸和一辆同方向的车相撞!导致我爸飞出去之后被肇事车碾压当场死亡!我爸是左转弯!转弯角度比较小!转到了机动车快车道!但是被肇事车撞至电瓶车的中后部!然后人飞出去离撞击点25米左右!后遭肇事车直接右前后轮碾压!当场死亡!太仓当地给出同等的结论!现对事故认定不服已复议至苏州进行复审!请问如果苏州坚持原判!还有必要到南京复审吗?
2025-02-21 01:36您好!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确实存在一些复杂的问题需要考虑。首先,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有权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认定结果与您的期望不符,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该认定。 在这一过程中,建议您收集并整理相关证据材料,如现场照片、视频记录、证人证言等,并及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异议申请。此外,您还可以寻求法律顾问的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最后,如果苏州地区法院维持了原判决,您可以选择继续上诉至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法院,但需要注意的是,这将是一项耗时较长且风险较高的程序。因此,在决定是否前往南京复审前,请务必仔细权衡利弊,综合考虑各种因素。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