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陕西省永寿县在工厂实习期两个月,我干了四十多天,多久可以离职,不扣工资
回答数:587
您好!根据《劳动民法典》第37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在您已经工作40多天的情况下,您可以提前30日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并且不需要支付任何补偿金。请记得保留好相关的证明材料以便于后续的维权。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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