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写的是10.1日交付房子钥匙,如果房东迟迟没有交付给租客钥匙怎么办?
2025-10-12 20:05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租赁合同应当明确约定房屋的交付时间。在本案例中,租房合同上明确约定了房东应在10月1日前将房子钥匙交给租客。因此,如果房东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履行交付钥匙的义务,租客有权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首先,租客可以向房东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付钥匙。如果房东仍未履行交付义务,租客可以根据合同约定采取催告、诉讼等合法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其次,租客还可以寻求法律帮助来解决纠纷。例如,可以通过与房东进行协商,或者通过调解机构进行调解,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如果调解无效,租客可以选择提起诉讼,通过法院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房东也应遵守合同约定,及时交付钥匙。如果因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按期交付,应及时告知租客并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同时,房东也应该积极履行合同义务,避免因不诚信行为影响后续的租赁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