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要问下撒诉了己今有二十天了,法院还没有把材料送到南京市看守所去,我们想去看守所看人,请问我们怎样才能去会见,他是容留他人吸毒,判拘役四个月,他是十二月十三号进去的,谢谢
2025-05-14 05:21您好!根据法律规定,被告人被判处刑罚后,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到人民法院指定的地点接受社区矫正。在本案中,被告人的案件尚未审结,因此他并没有被正式判处刑罚。此外,按照规定,只有在被告人在监狱或者其他监管机构服刑期间,才可能进行会见。 如果您的家人已经被羁押在南京市看守所,并且需要会见,您应该联系当地的看守所或者司法机关了解具体情况,以便确定是否符合会见条件以及具体的会见方式和流程。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您想要探视,应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的规定,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确保安全健康地与亲人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