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委托哈尔滨市的律师代理离婚案件,管辖法院为道里区法院,双方在2012年登记结婚,登记结婚前双方各拿了一半的钱付的首付买了一套房子,房子登记在当事人名下,婚后共同还贷,最近几年是当事人在还房子价值150万,现因对方出轨、没有生育能力并且夫妻感情不和当事人想起诉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想跟律师先沟通一下,如果划得来就委托律师打官司
29天前您好!关于您想委托哈尔滨市的律师代理离婚案件的问题,首先需要了解的是,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您的情况,如果您打算起诉离婚,并且房子登记在您一方名下,那么很可能被告住所地(即男方所在地)所在的法院有管辖权。 至于房产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夫妻双方各自婚前的个人财产; 婚后从双方父母那里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婚后通过法定继承方式取得的遗产; 依法获得的其他合法财产等。 因此,在处理房产分割时,您可能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确定房产的具体情况,如房屋的价值、产权归属等。 -分析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以及是否已经过法定继承或其他合法途径取得。 -考虑如何证明自己对房产的拥有权,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建议您尽快与律师进行详细沟通,详细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及诉讼程序,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考虑到法律事务的专业性和复杂性,建议选择具有丰富经验的律师团队进行代理。希望这些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