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 夫妻协义离婚时,把夫妻名下房产指明给子女,但没有过户(以后回有那些问题),离婚后,夫妻各自在婚,名下房产也指明给子女了,但没过户,在婚后,婚前房产会着为婚后夫妻共同材产吗?
2024-08-23 05:51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将房产指名给子女,并且未办理过户手续,则该房产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因此,即使双方在婚后各自购买或继承了该房产,该房产仍视为子女的个人财产。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虽然该房产被视为子女的个人财产,但在某些情况下,如遗产继承等法律程序中,可能会被纳入到夫妻共同财产中。此外,由于房产价值的变化,也可能导致该房产的价值与子女的实际需要不相符,这可能会影响到子女对房产的处理方式。 因此,建议您和对方协商一致并尽快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以确保该房产的归属清晰,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问题。同时,也可以考虑签订补充协议或其他书面文件,明确房产的具体情况及后续处理方法,以便于日后的管理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