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涉嫌强奸未满14周岁的女孩,拘留1个月,有前科,08年抢劫被判刑,12年刑满释放,请律师进行辩护
2025-08-03 00:22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告人张三因强奸未满14周岁的女孩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并且有前科和多次犯罪记录,应当从重处罚。 二、在量刑时应考虑被告人的犯罪动机、社会危害性、悔罪表现等因素。考虑到被告人具有多次犯罪记录和严重的前科,其犯罪行为对被害人的身心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因此建议法院对其判处较重的刑罚。 三、对于被告人张三的情况,律师可以提出以下辩护意见。 被告人张三是初犯,没有前科,这次犯罪是出于一时冲动。 张三在案发后认罪态度良好,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得到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张三的家庭经济条件较差,此次犯罪主要是为了改善家庭生活条件。 综上所述,律师应该在法庭上充分论证被告人张三的行为性质及其犯罪情节,同时也要强调其认罪态度和家庭背景等客观因素,为被告人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