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签合同前有交待本铺面属违章建筑,合同声明假如证府部门要拆,不赔偿损失,本合同期三年,到2018年12月1日止,现证府部门街道办己正视介入,并通知房东,但未发正式通知什么时候拆,房东有权再向我收租金吗?
2025-11-27 20:19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房东应该明确告知承租人该商铺的合法性情况。如果合同中存在此类条款,且没有得到承租人的同意,则可能构成违约。在这种情况下,承租人有权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要求房东承担相应的责任。 关于何时进行拆除的问题,通常需要政府相关部门或机构的通知和决定。由于你提到的“街道办”已经介入并通知了房东,这表明政府已经开始考虑对房屋进行拆除。因此,承租人在等待政府正式通知的情况下可以继续按照原合同履行义务,直到收到最终的拆迁决定。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承租人也可以选择终止合同以避免未来可能的损失。在此情况下,承租人应确保在任何行动之前与房东进行充分沟通,并了解其权利和责任。此外,承租人还应在必要时寻求法律顾问的帮助来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