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13岁主动去找别人家孩子15岁玩,然后去了商店,在商店内发生冲突,我儿子被打两拳,跑去了商店厨房拿了菜刀但没进屋,在原地哭,被我及时制止,另孩子家长因为自己家孩子打仗时生气摔了手机而欧打孩子,我儿子离开后,还在欧打,导致另孩子砸了商店物品,又打伤店主,问:店主的医药费和商店损失由谁承担?
2025-06-06 02:4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的儿子在与他人玩耍的过程中受到伤害,并且您及时采取措施制止了孩子的行为,那么您可能不需要对其他人的损害承担责任。然而,如果您的孩子使用了武器(如菜刀),这可能会构成犯罪行为,因此需要进一步考虑如何处理。 另外,如果您认为对方的孩子也存在过错或不当行为,则应当积极向对方提出赔偿请求。同时,对于商店的损失,您可以联系保险公司进行索赔,以获得适当的经济补偿。 最后,请注意保护自己的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如果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