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授权范围具体一些,谢谢 刑事案件受害方代理人特别授权有那些?
2025-02-24 08:5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辩护人可以依照本章的规定,在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在审查起诉阶段,可以就涉嫌犯罪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等方面提出意见,并向公安机关了解案件有关情况;在审判阶段,有权独立进行辩护。”根据这一规定,辩护人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的职责是不同的。在侦查阶段,辩护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了解案件情况,并对案件涉及的实体法和程序法提出意见。但是,这些意见并不能改变案件的基本事实和法律性质。 在审查起诉阶段,辩护人的职责主要在于提出自己的意见,但并不一定能够改变案件的基本事实和法律性质。因此,辩护人在这一阶段的主要作用是在法庭辩论中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而不是改变案件的基本事实和法律性质。 在审判阶段,辩护人的职责主要是代表被告人进行辩护,即在法庭上就指控的事实、证据以及适用法律等方面提出自己的意见。辩护人的意见将直接影响到案件的判决结果。因此,辩护人在这一阶段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 需要注意的是,辩护人在上述三个阶段的权限不同,而且每个阶段的权限都是有限制的,不能无限扩大。如果需要特别授权,则应当由人民法院决定是否给予特别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