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一名全日制专科生!本学期老师突然要求上交手机(时间每周日晚上至周五下午)由于上课时需要拍PPT,课余时间需要联系朋友打球,使用手机付款等!请问在本人(已成年)不同意的情况下老师(学校)有代为保管的权利吗?
18天前您好,在我国《民法典》中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的学习、休息和娱乐的时间。因此,如果您的学校要求您在上课时间和课余时间内使用手机,而您不希望这样做,那么学校可能没有权利代为保管您的手机。建议您可以与学校的相关部门沟通,解释您的情况,并寻求解决方案。 同时,您也可以考虑是否可以采取其他方式来满足课堂学习和社交需求,比如通过电子邮件或即时通讯工具进行交流,或者利用网络资源进行学习和活动。此外,如果您对学校的决定有任何疑问,也可以向相关教育部门反映,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