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妻子是2018年1月18号结婚的,我们是再婚家庭,今年9月15号我妻子婚前购买的十万银行原始股上市抛售得款400多万,现在我妻子要和我离婚,这笔属于我们夫妻共同财产吗?法院判决我能得到一半200万吗?谢谢
16天前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原则上为夫妻共同财产。在您的情况下,您妻子购买的股票如果是在婚后取得的收益,并且用于家庭生活或共同消费,则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至于分割财产的问题,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首先,需要确定该股票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次,还需要考虑该股票所涉及的具体款项数额以及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建议您与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咨询,以获得更加准确的法律意见。同时,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尽量保持冷静,避免情绪化决策,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