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背离了民情民意说辞。何况那时医保局办理医保规定就是退休后就办理享受医保待遇。在我退休后13年用11年的新规定这是无法接受,退一步说我靠养老金再续交十几年医疗保险做不到,要求退回我交7年(共15000元)保险金也被拒绝。黄绢医保局长假惺惺说:我也同情你们,是上面领导决定。 后来我在前锋区,广安市法院民告官行政诉讼,法院不按审案程序审理,演戏走过场,没有我提问权力和提供证辞讨论。然后上诉到高级法院,也不开庭就下维持,博回判决书。现在我是否能在最高人民法院继续诉讼他们√
2025-04-18 20:03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正在寻求解决与医保相关的问题。在处理此类争议时,建议您首先收集充分的证据,并确保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程序。此外,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指导,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合法保护。 如果您对案件结果不满意,可以向更高一级的法院提起上诉。请注意,在提起上诉之前,需要按照法定程序提交上诉材料,并且准备好必要的证据支持您的主张。 最后,请记得保持耐心和理性,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关注有关医疗保障政策的变化和发展趋势,以便更好地应对未来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