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给我前妻三十万,离婚后我给她六万,单没写收条,有银行回执单,可以作为证据吗?
9天前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应当明确,并且必须由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如果没有在协议中明确约定财产分割的具体数额和方式,那么根据法律规定,该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无效。 在这种情况下,你已经支付了6万元给前妻,但没有提供相应的收据或证明文件。如果你想要将这6万元用于支持你的诉讼请求或其他目的,你需要确保这些款项是合法获得的,并且能够证明其来源。如果这些款项是你个人财产的一部分,你应该确保它们是在你个人账户中,并且没有被其他债务所占用。 此外,即使你提供了银行回执单,也不能仅仅因为这个事实就认定这些款项是你自愿支付给前妻的。你还需要提供其他证据来证明这笔款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例如转账记录、付款凭证等。 总之,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一定要注意收集和保存所有的相关证据,并确保这些证据的真实性。如果有任何疑问,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