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借别人三分的高利贷有两三年的有七八个月的 直到还不起 由于大部分都赌输了 别人按诈骗告到公安局把人抓了 法院的理由是明知道还不起了还继续借贷所以构成诈骗 要判刑 我问过些律师他们都认为是借贷关系 我真闹不明白,求律师分析下
2024-07-22 05:52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我国《刑法》第266条的规定,欺诈手段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构成诈骗罪。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实践中,诈骗罪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行为人的主观意图、行为的具体情节以及是否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等。 在您的情况下,如果确实存在借贷纠纷,并且对方将您描述为“诈骗”,并且要求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可能的原因可能是以下几点。 您在借款时可能存在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情况。 借款过程中的某些环节可能涉及到欺骗性行为,如夸大收益、隐藏风险等。 双方之间的借款合同可能存在不合法之处,例如利率过高、期限不合理等。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益和责任。同时,也可以通过与对方协商解决争议,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