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丈夫六年前给我提出离婚,就再也没有回过家,因为他在外面又有了两个孩子。但是我又不知道他在哪里,因为他声称,我是找不到他的,无奈何的我只好带着两个女儿生活。现在两个女儿上了初中,面临着她们上学,我经济上供应不起,他又不给孩子寄钱,总是要挟我给他办离婚手续,但是,我不愿离婚,只想让他承担抚养子女的责任,法律程序,我该怎么走?请你们帮助我解决,我不懂法律,谢谢!
2025-01-27 02:38首先,您需要明确的是,根据中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当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共同抚养未成年子女,并对子女进行适当的教育和引导。如果您认为您的丈夫有责任照顾您的孩子,您可以考虑通过协商或调解的方式解决问题。 其次,如果您的丈夫拒绝履行抚养义务,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他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起诉过程中,您可以提供证据证明您的丈夫没有尽到父亲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孩子的学校记录、医疗报告等。 最后,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与对方沟通,尝试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