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时因和同学打闹导致受伤,当时疼痛的不能起立,考虑到同学关系挺好,买个面子,就过去了 可是腿伤一直疼痛 大便时下蹲小腿不能贴到大腿上,去医院看病说骨头没事,后来当兵就出问题了,在部队一直疼痛,到部队的第一天领导就发现这个问题,而且表示不是在部队受伤不承担任何责任并签字保证,后来在部队医院详细检查后半月板撕裂并有囊肿需要立即手术,部队领导的关怀让我做手术但部队不承担责任。现在还能找同学责任吗?
2025-09-19 10:53您描述的情况可能涉及多个法律方面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法(如对同学的承诺)、侵权法(如同学的行为对您的伤害)以及医疗损害赔偿法。 关于同学的责任,首先需要确认的是同学是否履行了其作为朋友应尽的义务,并采取了适当的措施来保护您的健康安全。如果同学确实未能妥善处理或未及时通知您就医,那么他们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至于部队的承诺,虽然该承诺涉及到军人的权利与义务,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承诺并非绝对有效。通常情况下,承诺需要以书面形式作出,并且必须由具有相应权限的人做出,否则可能会被视为无效或者不可执行。 如果您认为自己有权要求部队或其他相关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及可能的救济途径。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请记得,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请务必谨慎行事,并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