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4.2米仓栏货车,3月20号在湖北十堰市郧阳区谭山镇发生的交通事故,到现在两个多月了事故处理没进展,我的车保险公司也不定损,请问我该怎么办,这案子能放到什么时候?
19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事人应当自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七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调解。如果您的事故已经超过了这个期限,那么您可能需要考虑提起诉讼。 在提起诉讼之前,建议您先与对方进行协商,看是否有和解的可能性。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介入,帮助您搜集证据、撰写诉状,并参加庭审等程序。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保险公司的理赔流程来解决这个问题。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还需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如果您有具体的案件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服务,请咨询专业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