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受害人一级伤残,住院治疗10年后死亡,死亡原因跟交通事故有关,义务人应该赔偿死亡赔偿金还是伤残赔偿金?谢谢
2025-08-29 02:0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受害人的残疾赔偿金应自定残之日起计算。因此,在您提到的情况下,如果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导致一级伤残,并在住院治疗后死亡,则其残疾赔偿金应当从定残之日起开始计算。 对于死亡赔偿金的问题,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死亡赔偿金是基于被抚养人的生活需要而设立的一种补偿方式。如果您的受害者在事故发生前有子女或其他具有抚养能力的人,他们仍然享有继承权,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死亡赔偿金。然而,如果没有其他法定继承人或无继承人的情况,那么死亡赔偿金将直接由受益人(如配偶、父母)领取。 综上所述,如果您确定了受害人在事故中的一级伤残,并且该伤残导致其在医院治疗10年之后死亡,那么其残疾赔偿金应当从受伤之日开始计算。至于死亡赔偿金,由于没有其他法定继承人或无继承人的情况,那么死亡赔偿金将直接由受益人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