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因为感情不和想要离婚!但不知道国庆节民政局给不给办?我是湖北襄阳的,男方是湖北广水应山的!我们有两个孩子女儿11岁,儿子7岁,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分居一年,商量好为了孩子和好!但还是老吵架!决定分开!说好国庆节回来办手续,但我听说国庆节民政局不上班!男方过几天就要去外地打工了!他不愿办离婚手续!一直拖着,不愿意给我女儿的抚养权!我两个孩子都是刨腹产的!我想诉讼!请问我有几成赢的把握!我们没有什么财产,只有中懋和府的房子108平方是分期的!
2025-01-25 19:48尊敬的咨询者, 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关于离婚以及孩子的抚养权问题,确实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但是,从法律角度来看,如果您坚持要提起诉讼,并且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您的主张,通常情况下是有机会胜诉的。 首先,对于婚姻关系是否可以解除的问题,我国《民法典》规定了结婚登记后,如果夫妻双方同意离婚并达成一致意见,可以申请协议离婚;如果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则需要通过法院判决来解决。因此,在没有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法院会支持一方提出的离婚请求。 其次,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法律规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应当以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为原则。在具体操作上,一般情况下,父母双方都有平等的抚养权。然而,如果一方存在虐待、遗弃等严重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形,法院可能会考虑变更或剥夺其对子女的抚养权。 最后,关于房产分割,由于您提到房子是分期付款购买的,可能存在复杂的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房地产律师,了解具体情况后再做决定。 总之,虽然离婚和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是较为复杂的问题,但只要您能够提供足够的证据,并且遵循法律程序,就有机会获得公正的结果。希望您能够找到合适的解决方案,同时维护家庭成员之间的和谐与稳定。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