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离婚了,孩子归前夫抚养我付抚养费,离婚协议里面有条是一套房子归孩子名下,房产证上也是孩子一个人的名字,但是孩子名字后面监护人是他爸爸名字,但孩子还没成年,现在前夫要吧孩子的房子卖掉让孩子无家可归,我该如何维护孩子的权益
2025-04-14 14:05在您与前夫离婚时,约定将一套房产归于孩子的名义,并且房产证上的名字为孩子的个人财产。然而,在此之后,由于孩子的成长和生活需要,您的家庭可能会发生变化,因此您有权要求变更或撤销该部分的约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未成年人(包括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对其父母所遗赠的财产享有继承权。因此,即使孩子尚未达到法定年龄,其作为未成年人,仍然有权要求保留房产所有权,除非有证据表明您的孩子已经丧失了对该房屋的所有权或受益权。 如果前夫坚持要求出售该房产并让未成年子女无家可归,您可以考虑以下措施。 与前夫协商。尝试通过沟通解决这个问题。您可以提出要求对方尊重孩子的权利,确保孩子能够拥有一个安全稳定的居住环境。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律师可以帮助您了解相关法律条款,提供法律建议,并可能代表您参与诉讼过程。 调解机构介入。当地调解中心或者法院也可以为您提供支持和协助。他们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帮助您解决问题,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请记住,每个案例都是独特的,您应该基于自身的情况和当地的法律法规来做出决策。希望这些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