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5月23日在村道上出的交通事故,首先告诉你我饮酒了,我是骑电动车从东往西走,对方机动车从西往东走,那我撞倒造成伤害,车损坏,交警交警认定我主要责任,有问题吗?附图
7天前尊敬的用户,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事故可能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无过错责任”原则。根据该原则,即使双方在事故发生时均没有违反交通法规或存在其他违法行为,如果一方车辆受损并导致另一方受伤,那么受损方有权向有过错的一方要求赔偿。 关于您的饮酒行为,在法律上有其特殊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机动车时饮酒是禁止的行为。因此,尽管您饮酒,但基于上述原则,您仍然有可能因饮酒而承担次要或者同等的责任,因为饮酒可能影响您的判断力和反应能力,增加了发生事故的风险。 此外,由于您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这意味着您需要承担大部分的赔偿责任。具体来说,您可能需要支付医疗费用、伤残赔偿金以及财产损失等。如果您认为自己受到不公平对待,请考虑寻求法律援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 最后,强烈建议您及时与保险公司联系,了解相关的保险赔付条款,并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理赔工作。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如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