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2018年4月8号我在南通金沙农贸批发市场定了一个商铺,付了一万元定金,现在被甲方告知这个商铺不能租给我了,说他们自己要做警务室。我怎样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需要交多少费用打赢这事,有多少胜算?谢谢帮忙!
15天前您好!首先,您与甲方签订的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方式、解除合同的条件等。如果合同中有相关条款说明乙方在特定条件下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那么您可以依据该条款来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退款。 其次,如果您认为甲方违约,您可以通过协商或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投诉等方式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即提起民事诉讼。在起诉前,建议先收集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原件、支付凭证等,并准备好起诉状等相关材料。 关于案件的胜算,这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案件的具体情况、对方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以及您的证据是否充分等。因此,在具体操作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最大化保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希望您能尽快处理此事,避免影响到生活和工作。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