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是离异的,他女儿监护权在他前妻那,孩子抚养费已付到18岁,现在孩子上高中,他前妻因生活困难让我老公每个月再付1000元给他女儿生活费,这样合理吗?我们怎么办?
2025-02-23 04:49在处理子女抚养及抚养费问题时,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如果您的丈夫与前妻就孩子的抚养和抚养费用达成协议,并且该协议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或违背公序良俗,则您可以根据协议执行。 然而,在您提出要求增加孩子的生活费并获得其同意的情况下,这种做法可能会引起争议。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可能的法律后果。同时,也可以考虑向法院申请对抚养费进行审查和调整,以确保孩子的利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 此外,为了维护家庭和谐,建议双方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商,共同寻找有利于孩子的解决方案。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