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亲戚因盗窃问题在东莞看守所服刑了8个月(4月9号至12月9号)、服刑期间家乡人民举报他在2016期间或许在家乡有盗窃行为、12月9号即今日在东莞看守所的服刑日期已满但家乡当地警察局的人去到东莞提人回家乡审、不知此做法在法律上是允许的吗?亲属方面要是想探视该怎么做?请律师帮忙可以吗
2025-03-26 08:06关于您提到的情况,我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或法律顾问来了解具体法律规定和相关程序。根据中国的法律法规,对于在看守所服刑的人员,在服刑期满后确实需要被遣返回原籍进行审查的情况下,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通知家人。如果您的亲戚已经被要求回老家接受审查,应该及时与家人沟通,让他们知道这个情况,并寻求他们的支持。 提供信息。如果您能提供一些关于您亲人的背景、家庭状况等信息,这将有助于警方更好地理解他们的情况并做出合理的决定。 拟定会见计划。如果可能的话,考虑安排一个专门的会见时间,以便您能够直接与您的亲人交流。会见时,您可以询问有关案件进展情况以及他们是否愿意配合警方的调查。 跟踪进展。在整个过程中,请确保持续关注案件的进展,并随时更新您和家人的相关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具体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最好咨询专业人士以获得最准确的信息和指导。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