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成雪琼,有一个问题我想咨询一下.我一个同学在我这里借了24000元钱.他给我于2016年6月7日打了个借条,但上面只有他的签字没有手印.我不知道有没有法律效率?还有就是他现在在四川广元.我在安徽.要怎么样可以通过法律来收回我的钱?
15天前尊敬的成雪琼女士。 关于您所提到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中国大陆,借款合同的有效性取决于借款人是否真实地签署了借款合同。如果您认为对方签署的借款合同存在瑕疵(如签名非本人签名),您可以要求法院确认该签名的真实性,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其次,您提到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24000元,如果按照中国现行法律法规,这笔借款应视为民间借贷,而非正规金融机构贷款。民间借贷中,债权人通常有权通过司法途径追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提起诉讼或申请强制执行等措施。 最后,关于您的同学在四川广元而你在中国安徽的情况,这并不影响你们之间借款合同的效力和追索债权的权利。因此,建议您及时采取合法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通过律师帮助收集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方式。同时,也提醒您注意保存好与案件相关的所有证据材料,以便在必要时提供给法庭参考。 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