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你们好,我是婚姻问题,和平离婚了,大女儿第一任丈夫的,我全力扶养。我的问题是小女儿,生下来满月就我带着打工一直到3岁半离婚她爸爸领回家,跟小女儿爸爸和平离婚。当时说的是给我看给我带女儿,所以不分任何财产,现在男方家不让我带还说不让我看,我又想女儿,毕竟她才4岁,她爸爸会家暴吆喝说再去他家看女儿要砍断我脚,我该怎么办?能不能10岁以前判给我抚养,让我带大点,因为以后不是我不抚养,我还有个大女儿一个人怕供不好她两个,帮帮我,我该怎么办?
2025-03-03 14:13对于您的情况,您有权要求法院判决小女儿由您抚养。根据中国法律规定,父母有平等的抚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并且在没有特殊情况时,应尊重孩子的意愿。 然而,由于您提到的小女儿的父亲可能会对您进行人身攻击,建议您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比如寻找律师介入处理此事。律师可以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指导,以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同时,考虑到孩子年龄较小,可能更需要一个稳定的家庭环境来成长,建议您可以考虑聘请一名儿童权益律师或心理咨询师的帮助,为您的孩子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服务。 最后,希望您能够保持冷静,理性应对这一情况,并尽可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