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学校里用车拉潲水喂猪,和学校签定协议书,但在食堂里面上班的阿姨天天盗用我潲水,就那天中午被我抓到我拿走她的桶,马上她就来找我还她的桶我没有给她然后她就去拿板凳来打我就,用板凳打我一下我就把板凳弄在地上了她抓住我的衣服就不放我就用手挣扎不小心我的手就打到她的嘴巴和鼻子地方出血了她放手了 又用板凳来打我被我用手拦阻了没有打到 之后她就用板凳炸我的车 车没有什么大问题 送到医院医生说鼻梁轻微骨折,医疗费需要四五千 医药费我一个人出吗?错在谁 请告知 非常感谢
2024-10-31 23:59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可能已经遭受了身体上的伤害,并且有可能涉及到民事责任。在您的案例中。 赔偿责任。 -关于医疗费用和医药费,如果这些费用是由于您自己的过错造成的(如故意损坏物品),则由您个人承担。 -如果这些费用是由第三方造成的(如食堂阿姨的恶意行为导致的),那么这部分费用应由食堂阿姨承担责任。 法律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34条的规定,“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在您的案例中,如果您不是动物的所有者或管理人,则可能需要承担部分责任。 责任认定。 -您应该收集证据证明您没有过错,同时收集证据证明对方有过错,例如监控录像、证人证言等。 -在确定责任归属后,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后续处理。 -尽快就医治疗,确保身体健康。 -与对方协商解决,尽可能达成和解协议。 -如调解不成,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案件情况还需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希望您能够尽快得到妥善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