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地是买的,没有合同,一直和大队签的五荒地合同。17年到期,但是18年要占地,大队不签了,怎么办?大队有权要回吗?
2025-03-08 08:50您的情况属于集体土地使用权纠纷。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集体土地使用权人依法享有在使用期内对土地进行开发、利用的权利。如果土地使用权人在使用期满前需要改变土地用途或者转让、出租等行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与村委会或乡镇政府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国土资源局申请调解或仲裁。 若仍无法解决问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具体处理方式应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法规规定来决定。同时,建议您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