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号与对方打架,也已调节好,对方同意私了并赔偿了医药费,也并未做伤情鉴定和解了并未追究我方责任,25号中午从派出所离开,下午我方被派出所要求签了一份拘留书,而办案人员却不拘留人,直接让走了,我方以为事情结束了,结果一月有余,我方又被派出所抓去,刑事拘留了,定罪为寻性滋事,说我方不积极投案了,请问他们当时不拘留人,让走的,为什么还说我方不积极投案,我方与对方已调节好,为什么还说我方不积极投案,已经处理好了,不经派出所了,为什么还要投案,为什么从治安拘留变寻性滋事,现在已经在看收所,我方就这样等着被判吗,派出所处理的公平 吗,我们该怎么办,我方之前还有严重的支气管扩张,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2025-12-06 21:26尊敬的当事人。 您的情况非常复杂,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和指导。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可能涉及多个方面的法律问题。 首先,关于您的身体状况,如果您的病情确实需要治疗,那么在医院接受治疗的同时,您可以考虑向当地医疗部门寻求帮助,以获得适当的医疗照顾。同时,考虑到您的身体状况,可能会对案件的处理产生影响,因此,您应当及时告知警方您的健康状况,并请求警方给予必要的关注和保护。 其次,关于您是否主动报案的问题,这涉及到您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您认为自己受到了伤害或侵犯,您有权选择报案,即使您认为自己的行为没有造成后果,或者认为对方的行为是无理取闹。然而,您也需要意识到,报案并不意味着一定会得到公正的处理,而且有可能会带来更多的麻烦和困扰。 最后,关于您的案件,您需要了解的是,刑事案件的处理过程通常较为复杂,需要经过立案、侦查、审查起诉等环节,最终由法院作出判决。在这一过程中,警察和其他相关部门都有可能介入,包括但不限于调解、逮捕、审判等。因此,您需要密切关注案件的进展,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面对复杂的法律问题,最好能够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和代理,以便更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希望我的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