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哈尔滨的,我外甥是山西的,2016年10月,我汇款20万给他合作买大货车拉煤跑运输,口头协议,有部分微信,每月分红12000左右,2017年元旦他说要换车,把分红的钱近4万又给了他,从20171月后再无分红,说是没算回钱,到年底一下结,一直到现在也没给我任何钱,中间各种谎话,找理由,2018春节回老家听说他已把车卖了,但钱也没给我,2018清明我回家又和他要,他给我写了了借条,答应6月底还10万,其他陆续到2019年还清,已经7月了我现在还是没收到钱,怎么办?是告他诈骗?还是起诉?起诉他也可能没钱,都挥霍了,想告他诈骗,可以吗?需要在哈尔滨立案,还是在山西报案,或还有什么办法
2025-09-14 14:39您目前的情况似乎涉及到合同纠纷和经济借贷纠纷。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您与他人签订书面合同并约定支付款项,则对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如果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则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基于公平原则处理争议。 关于您的案件,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收集证据。您可以保存相关的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录音等证据,以证明双方之间的交易关系以及金额。 联系第三方调解机构。尝试通过调解机构进行协商解决,这通常比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更快速且成本较低。 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您认为自己处于弱势地位,或者希望获得更多的赔偿金,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提起诉讼前,应先向有关机关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对方转移财产。 选择合适的管辖法院。根据合同纠纷的性质,您可以在被告所在地(即山西)或原告所在地(即黑龙江)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情况下,民事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无论采取哪种方式解决问题,都需要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并尽量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同时,在诉讼过程中,请务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尊重法官和法庭的权威,以便最终达成公正合理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