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问一下,我登记结婚二年,在结婚一年多的时候,我媳妇就走了,在我们定婚的时候,我给她十万块钱,还有三万块钱的金子,如果我起诉离婚能把这些钱要回来吗
2025-07-05 13:45尊敬的用户,关于您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您和您的妻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您因感情破裂而提起离婚诉讼,并且能够证明上述财产为你们共同所有,那么您有权要求分割这部分财产。 至于具体的分割比例,这需要考虑诸多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财产的价值、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建议您与您的妻子进行协商,或者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此事,以便更准确地了解自己的权益并做出最合适的决定。 同时,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还需结合实际情况来分析。如果您有其他相关问题,欢迎随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