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售商品给乙方,乙方在未付款给甲方的情况下把甲方的商品出售给丙方,甲乙方签有买卖合同,乙与丙之间签有合同,丙已付款给乙方,甲与丙之间没有任何接触。在这种情况下,乙与丙之间签署的合同或协议还有效吗?甲对自己的商品还有处理权吗?
11天前在这种情况中,乙与丙之间的合同和协议可能被认为是有效的。虽然乙方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货款给甲方,但根据通常情况下的商业习惯和法律规定,乙方作为买方,在没有得到卖方(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将货物转让给第三方是不被允许的。 然而,如果甲方对这些行为表示了不满,并且已经采取了必要措施要求乙方履行其义务,例如向乙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等,那么这可能会导致合同的解除。在这种情况下,乙与丙之间的合同和协议可能被视为无效,因为乙方已经违反了合同中的条款。 至于甲方自己对商品的权利,除非甲方能够证明乙方的行为损害了自己的利益,否则甲方仍然可以保留对其商品的所有权。但是,如果乙方的行为导致甲方遭受经济损失或其他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这部分损失。